【国家材料腐蚀与防护科学数据中心消息 记者知止报道】综合媒体消息,2014年6月30日7时许,辽宁大连金州开发区一根石油管线发生爆裂,石油从地下水管线返到地面。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赴现场,用泡沫和沙土填埋,火势凶猛,至晚间23时仍旧未完全扑灭。
现场图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日凌晨发布消息称,6月30日18时30分,大连岳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金州新区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水平定向钻施工中,将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线钻通,导致原油泄漏。溢出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中石油即时发现管道运行压力异常,立即停运管道并启动应急预案,部署现场抢修和应急处置。目前,明火已扑灭,无人员伤亡,事故正在处理中。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2014年1月9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2013年“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