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化工学院诚聘副教授/博士后 基础年薪28万+绩效奖励+房补
2019-01-02 12:56:38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材料人
一、研究方向:
(1)高性能锂/钠离子电池材料研究;
(2)电催化 (HER, OER, ORR) 材料研究。
二、应聘条件:
1. 即将或者已经获得国内外知名大学材料化学、环境化学、纳米科学和材料物理与化学等方向博士学位;具有石墨烯、二维材料、或碳基纳米材料制备,或有能源与环境催化应用(电催化、光催化和光电催化)背景的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岗位待遇:
特聘副教授:
1、应聘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毕业于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获博士学位,有良好的学历背景。具有在海外知名实验室、知名研究机构、知名企业,或国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的经历,并取得较好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取得学术成果五项以上。学术成果包括在本学科高水平杂志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并获得海内外高水平发明专利、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励等。
2、相关待遇:聘用后享受副教授学术待遇,除正常工资外,学校还提供青年百人岗位津贴10万元/年;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和租房津贴,安家费2万元、购房补贴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并配备相应的实验室条件建设和科研用房等;研究院与国外院校有密切的合作与交流,可申请带薪赴国(境)外机构进行培训与交流。
博士后待遇:
1、工资待遇:基础年薪28万+绩效奖励+房补
(1)在站期间如获得国家基金(含青年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者,学校另发奖励5万元。
(2) 论文奖励(1区5万,二区四万)
(3)国(境)外机构联合培养与交流(带薪):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及团队推荐,可带薪赴国(境)外机构进行联合培养与交流。在站满一年,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在站满2年,可申请不超过12个月。
(4)留校工作政策:学校为优秀博士后提供留校优先政策,即在站期间同时获得以下成果条件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优先进入学校编制内教师队伍。
(a)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1项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
(b)在站期间,以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CI论文或本学科顶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SCI论文1篇并有2项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
此外,对出站时达到学校“青年百人计划”引进条件的博士后可按“青年百人计划”待遇优先留校工作。
2、住房:为已婚博士后提供2室1厅的公寓,为未婚博士后提供1室1厅的公寓。公寓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房租及水电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学校无法提供博士后公寓时,则发放博士后住房补贴3000元/月。
3、社保及配偶子女随迁:按照社保规定购买相关社保。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随该博士后流动的,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四、联系方式:
招聘长期有效,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相关信息(含个人简历及研究成果)发至licc@gdut.edu.cn,博士后应聘者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XX”,并在邮件中注明可到岗时间。此外,课题组也常年招生硕士和博士生,欢迎报考。
五、课题组长简介:
李成超,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年珠江学者,广东工业大学“百人计划”引进人才。目前从事新能源材料的设计合成与能源存储研究。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自然科学基金2项,并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了多项新加坡教育部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项目,重点项目等。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JACS,AM等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5篇,SCI总引用次数3100余次。诚挚欢迎有志于在相应研究领域中得到锻炼、做出成果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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