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再发“期刊黑名单”,74种期刊“上榜”!
2020-02-18 11:40:41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社科学术圈
2020年1月3日,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发布《关于更新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列出了74种期刊,并规定除核心期刊以外的所有“旬刊”都列入负面清单。
图片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官方网站
《通知》称借鉴和参考其他高校或学术评价机构的经验和做法,负面清单主要源于“论文代理及相关期刊网站,列入负面清单的期刊(杂志)一般未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中心’收录。”具体范围包括:
(一)同一种期刊(杂志)同一期刊物上刊登的文章数量在50篇及以上;
(二)同一种刊物中一篇学术论文的字数少于5000字或其他类型的文章少于3000字;
(三)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本较多的状况(如学术版、普及版、大众版等);
(四)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次众多的状况(如周刊、旬刊、半月刊等,其中除北大、南大和社科版核心期刊以外的“旬刊”一律列入负面清单);
(五)学术界公认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的不规范、质量低劣的刊物;
(六)其他付费即可发表对文章质量没有要求的刊物。
由于该通知发布在内网,暂时无法获知准确的期刊名录。根据部分自媒体发布的名单显示,此次更新的负面清单,与该校上次发布的67种期刊负面清单相差不多。
实际上,在2018年6月,华东政法大学即发布过负面期刊清单,将67种期刊列入负面清单。继华东政法大学之后,2018年10月华侨大学图书馆官网发布《投稿请避开SCI期刊黑名单》,称部分期刊自引率过高或者互引率过高,JCR数据库将通知其整改,整改不通过将被踢出数据库。
2019年1月,合肥工业大学建立《“重点监控期刊”目录》。4月,云南省昆明学院统计梳理了17个被5家以上机构拉黑的期刊,提醒“老师在近期投稿时注意长期影响,决定是否避开存在争议的期刊”。6月,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发布《关于公布不良影响期刊名录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称将包括“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非法期刊;被上级主管部门、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列为黑名单的期刊;上级主管部门、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列为重点监控的期刊;高校职称评定中不予认可的期刊;权威机构公布的负面清单期刊;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一刊多号期刊”等期刊列入负面清单。对于以上不良影响期刊,该校提出“科研工作量不计分、版面费不予报销、职称评定不予认定、各种评审评价不予认可、利益受损及法律纠纷学校免责”的处理办法。
部分负面清单发布后,经新闻媒体及多家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告转发,产生较大影响。据多个学术类新媒体运营者反映,均曾收到负面清单中的个别期刊提出的删稿要求,对其刊物产生了不良影响,另有部分新媒体收到了一些期刊发来的律师函,称若不删稿将诉诸法律。
但各高校发布期刊负面清单的行为实际上有据可依,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及“科技部要建立学术期刊预警机制,支持相关机构发布国内和国际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调整。将罔顾学术质量、管理混乱、商业利益至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管理,对在列入预警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科研人员,要及时警示提醒;对在列入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不予认可,不得报销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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