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中国多年之后,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这个来自西方的制度仍在经历着严重的水土不服。
数年以来,“建立博士生分流淘汰机制”的口号连年高喊,学校对于博士生的考核制度已经由中期考核,到现在逐渐推广为博士生资格考试,却依旧被认为是“走个过场”。
最近,某985高校正式推出《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实施细则》;清华大学也发文明确表示:“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
当博士分流真正到来,制度中的绝对主角——博士生们对于这项制度又是否认可,是否支持?
▎潇洒走一回
分流淘汰,是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博士教育的典型特色。坊间传闻,在北美,博士生的“淘汰率”高达20%-30%,甚至40%。并以此为据,说明美国博士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行之有效,大大提升了博士教育的质量。
然而学生离开,却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被淘汰。
有美国学者对乔治亚大学154名没能完成博士学位的学生进行了跟踪研究,最终获得46人的有效信息。在回答“未完成学业的原因”时,仅有8人选择“劝退或辞退”,而分别有23.9%的学生选择“职业目标的改变”和“转学”。
同样是读博士,为什么美国的博士生们可以“说走就走”,而国内博士即便有着65%的延毕率也一定要“死磕到底”,不能潇洒走一回?
仅仅是社会观念的影响吗?
▎博士之路
许多人将读博比作一场投资,成本与收益可能是人们在考虑的头等要事。
目前在国内,通向博士大约有着3条路:直博、硕博连读和硕士毕业生通过考博或申请-考核制来攻读博士学位。
除少数直博生外,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攻读博士学位所必须的条件。
针对这三种类型的博士研究生,有985高校在近期也出台了《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地回答了哪些博士生需要被分流,以及被分流后学生的去向等问题。
《细则》中规定,在8种情况下,学校将对博士生进行分流或者终止培养。
对于实施分流的博士生们,学校也分多种情况为学生指明了出路。虽然看起来复杂,然而实际上用一句话就能概括:
没有本校/本专业硕士学位的,学校可以提供一个本校/本专业的硕士学位。有本校硕士学位的,只能请学生直接离开。
除了数量上仅占少数的直博生外,绝大部分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之前,已经付出了一定的成本来攻读硕士。他们有的已经获得了硕士学位,有些虽然没有获得学位,但也经过了硕士的学习阶段。
怎样安抚这批因为付出额外成本,并不能满足于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让他们获得预期之中能够接受的收益,可能是制度推行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
类似的难题在北美并不存在。
与国内高校不同的是,北美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大多将硕士生与博士生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
据相关研究统计,伯克利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系78%的博士生在入学时只有学士学位。也就是说,本科生毕业后,无需硕士学位,也不需要经过硕士的学习阶段,就可以直接申请博士,这就是所谓的“贯通式”培养模式。
这也为北美高校实施的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提供了一个重要前提:即使淘汰退出,尚未取得硕士学位、且没有付出攻读硕士所需成本的学生,也可以毫无负担地实现转学,或者在本校取得硕士学位。
事实上,在北美,学术型硕士已经几乎完全作为博士的补偿学位存在。
一项对伯克利大学的研究发现,尽管学生在前1-3年的流失率高达25%,但这些被“淘汰”的学生中大约72%获得了硕士学位。另有一项在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研究指出 , 如果排除那些转换学科 、学校 、学院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流失率大概可以降低 8 ~ 10 个百分点。
如此看来,截然不同的博士路下,将博士分流退出机制引入中国,尚需改良。
▎“灵丹妙药”?
尽管如此,国内高校依旧坚持希望能够将这项制度推行下去,原因只有一个:认为这是确保博士教育质量的一剂灵丹妙药。
有不少高校率先引入了北美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和博士学位候选人制度。但博资考试初来乍到进入中国,却有些“身材走样”。
与北美相似,国内高校规定,只有通过了博士资格考试,才能开始进行论文的开题工作。但在“为什么要进行博资考试”这一问题上,两国高校却有着不同的认识。
作为国内最早引入博资考试制度的高校之一,清华大学将这项考试的作用定义为一种选拔和淘汰机制:“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坚实和宽广的学科基础和专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与清华类似,国内有不少高校都将博资考试理解为一次小的“升学考试”——从已经通过一次考核的在读学生中,筛选出适合进一步从事研究的人。
但事实上,早已有研究指出,在北美,作为其博士生培养制度中的一个环节,博士资格考试与其他的培养制度环环相扣,本质上是一种科研训练和促学促研机制。
尽管国内高校一再强调:要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等制度来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这场考试却始终对博士生在读期间科研训练的内容和过程缺乏明确的指引。
甚至真正谈到培养也往往权责不清,博士生们“打工”的体验多,接受“培养”的体验少。
3月13日,清华大学官微发布文件,强调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同时,又提到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提出分流建议。”
然而与其寄希望于以末尾淘汰的制度来提高质量,不如采取措施加强培养。在全面学习推行博士分流制度之前,关于博士生的培养,我们要学习的还有很多。